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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网签档案查询

    发布日期:2021-05-21  来源:山东省青年就业指导中心  编辑:鹿 革  作者:

     毕业生档案由其高考档案和在校学习期间的材料两部门组成。在校材料包括学业成绩、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及毕业论文等,由所在院系整理、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院部直接与机要局转递。

     档案转递一般采用机要的形式送达。档案转递地址由毕业生(或所在院系)填写,必须填写清楚,以免无法投递或遗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档案转递原则:严格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就业方案地址邮寄。升学的毕业生档案,直接转至录取学校提供档案接收地址;未落实单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至生源地地市人事局毕分办;到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部队或驻地单位就业的,直接转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到各类企业就业的,根据协议要求,转至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到省外就业的,按协议书注明的地址转递。 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开始转递,毕业生报到后应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档案接收工作。无特殊情况,按上述原则查询,8月份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的,毕业生可到学院负责老师处查询。毕业生档案查询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逾期学校将可能无法协助查询。

     毕业生离校时,应办理好如下手续:(1)领取报到证。由所在院系统一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后,在毕业生离校当日发放。(2)《户口迁移证》。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负责按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证明,户口迁移证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报到后,师范类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同时持有就业协议书。请注意核对户口迁移证的各项信息,并在有效期内办好落户手续。(3)体检。一般学校会统一安排。(4)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务处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发放。(5)清理各类款项。如书费、欠缴学费等。(6)注销各种学生证件。如学生证、借书证等。(7)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类贷款的,要在离校前或合同到期前按期清贷。

       以上就是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和档案查询的相关内容。要提醒广大毕业生的是:档案在每个人的人生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一定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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