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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济南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转递须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来源:山东省青年就业指导中心  编辑:鹿 革  作者:

       山东省内各有关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

       感谢多年来山东省内各高校对我市高校毕业生档案工作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济南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管理工作为属地化管理,(档案发至户籍所在地)以便于未就业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济南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不断完善功能,改造升级,已实现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网上管理、分发、转递和学生网络查询。为确保2014年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转递和管理,方便学生查询,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收时间:2014年山东省内院校济南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集中接收时间为7月16日至10月15日。转递档案超过100人以上的,请提前与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处)联系,档案及电子版请按学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排序,以便科学安排档期有专人接收,节省贵校宝贵时间。

      二、转递要求:

      1、在转递档案前,请各高校按要求在未就业毕业生档案袋上粘贴标签(省人社厅鲁人社字〔2012〕400号)格式如下:

    毕业年份

    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县、区)









         未按要求粘贴标签的,我们将不予接收或退回。

       2、为避免重名档案信息混淆,专升本、本生硕、留学人员信息重复等问题,请高校将转递档案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加入身份证号一项,汇总成档案转递明细单。档案转递前,请将此表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jnbysda@126.com);专人送档案的也可以携带整理好的档案明细单存于U盘中,现场导入,以便核对查收。电子版格式:

    序号

    毕业年份

    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

    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县、区)











       3、非济南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档案请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我们不予接收。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处)收到档案验收后,网络导入信息以学校提供电子版信息为准,并分发至生源地(或户籍地)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

      三、转递方式:请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机要局、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方式转递学生档案。专人送达的请携带打印好的档案转递明细单两份,以便现场核对签收。如果特快专递打包邮寄的,在专递单上必须注明“验收后签字”,包内须有档案转递明细单、档案份数、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签收。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我市不接收报到证已经派到就业单位的或学生个人自带档案的,错寄到我处的将如数退回。

      四、档案去向查询:请各高校告知济南生源2014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月份以后可陆续登陆“济南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inan.sdbys.cn)”点击“档案查询”模块,录入学生姓名和学校全称即可查询档案去向。

      联系电话:87081628(正常工作时间)

      邮    箱:jnbysda@126.com

      邮    编:250021

      邮寄单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处)

      邮寄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

      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

                                                                    (高校毕业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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