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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可享“两项补贴” 创办个体工商户可获1000元一次性补贴

    发布日期:2021-05-19  来源:山东省青年就业指导中心  编辑:鹿 革  作者:

       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本市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可按吸纳符合条件人员数量,以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领取营业执照后,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

       申请条件○济南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个体工商户○2013年5月1日以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
       申请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材料:创业者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吸纳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打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这两项政策正在调整,新的补贴标准、范围、办理程序将会在近期确定,请及时关注济南就业网(www.jnldjy.gov.cn)发布的最新消息。
       流程
    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携带申请材料并填写《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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