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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系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7  来源:  编辑:  作者:王俊鹏

    各班: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2023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敏  许春平

    副组长:伊廷美  鹿  翰

    成  员:王峻鹏  王国洋  王建香  张宏伟  赵志鹏  李明煜

           李  阳  各班班主任老师

    二、评选范围

    1、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上报学院4名。金额:5000元。

    2、国家奖学金(高职段)评选范围为:

    2021级高职、2022级高职、2019级五年学生.

    三、各类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

    1、在学院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认定为困难学生。(因为今年困难生认定没有开始,困难生的认定数据以2022年的为准)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放宽至前50%。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有不及格科目的、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5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注:国家奖学金(专科段)、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六、评选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材料上交

    请各班严格按照标准,每班按照分配名额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在线表格《2022-2023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推荐表汇总表》,学生成绩单,同时将学生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排名以及所获荣誉的复印件;困难评定档次材料(可学工系统导出)交到学生课王峻鹏处。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下午午5点。



    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系

    2023年10月12日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系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技术开发区 凤凰路北首  邮编:271100 电话:0531-76427928 Email:jixiex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