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启动第四届济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暑假前具有我院专科学籍的学生(不包含2023级新生、2020级五年一贯制学生、2023届毕业生);
二、奖励标准:济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
三、名额:2名。
四、申请第四届济南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5.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 15%(含15%)。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院系前 30%(含 30%)。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榜样作用显著,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突出表现,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济南市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全省、全市荣誉称号获得者;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有不及格科目的、学习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已获得2022-2023国家、省级各类奖学金者不重复获得第四届济南奖学金。
四、评选要求
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以下材料:
1、《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加盖系章。
2、事迹材料(不多于2000字)。
3、获奖学生成绩单、荣誉证书、2022-2023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
所有破格推荐的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一并上交。
五、时间节点:
11月14日上午10点前各班将符合条件学生的评审材料交到学生科王峻鹏处。
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系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