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敏 许春平
副组长:伊廷美 鹿 翰
成 员:王峻鹏 王国洋 王建香 张宏伟 赵志鹏 李明煜
李 阳 各班班主任老师
二、评选范围
1、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学院36名;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范围为:
2021级高职、2022级高职、2019级五年学生.
三、各类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
1、在学院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认定为困难学生。(认定数据主要以22-23学年为准,也可以用23-24学年认定的数据。)
2、所学所有必修科目有不及格科目的、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5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放宽至前50%。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注:国家奖学金(专科段)、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六、评选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材料上交
请各班严格按照条件要求推选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在线表格《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班级确认表)》接收院里和省里的选拔;系里还剩13个名额,每班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在线表格《国家励志奖学金系部评选表》接受系部的选拔。
填两个在线表格的学生都要提交1《同年级同专业2022-2023学年综合排名》、2《同年级同专业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3困难生认定材料(今日校园或者省困难生系统截图打印)、4个人荣誉复印件、5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是身份证号码)。
在线表格填写,纸质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下午5点半。到期材料不全或者上交材料不合格,视为放弃资格。
智能汽车与建筑工程系
2023年10月12日